37-top_img.png

盘县政办发〔2019〕81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盘山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3 浏览次数:94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盘山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部署,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盘锦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19〕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ETC发展模式,强化ETC应用与服务,提升ETC使用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配套措施,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原则,充分发挥镇(街道)、村委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资源,加快推动高速公路ETC安装应用发展,到2019年底,全县在籍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

1.拓展服务功能,按规定积极推进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县公安局、各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2.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车辆率先安装使用ETC。(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国资中心、各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负责;2019年7月底前完成)

3.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国资中心、各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4.组织客运、货运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营运车辆安装使用ETC。(县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5.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动员辖区内企业车辆和员工自有车辆安装使用ETC, 动员本镇、村区域社会车辆安装使用ETC。(各镇(街道)、村(社区)、经济区管委会负责;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6.依托农村信用社网点、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保险公司代办点、移动联通代办点、车管所、检车线、加油站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各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负责;)

7.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县交通运输局、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各镇(街道)、经济区管委会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8.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

(二)全面加强超限治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公路超限治理工作,落实属地政府治超工作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县交通事务中心执法部门要会同交警、路政相关部门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排查、检查,利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的称重设备,依托巡查、视频监控等执法手段,加强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有效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装载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依法加强本地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依法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负责)

2.优化公路治超检测站(点)布局,加大路警联合执法力度。积极采取“肩并肩”和“前后协同”的路警联合执法模式,坚持定点联合执法与流动联合执法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本地区管控与跨区域协同会战相结合,有效监管和控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多发路段、桥梁、高速公路收费站口以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周边道路,依法堵截和查纠非法改装、非法装载、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积极开展科技治超与信用治超,持续保持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提升路面管控水平。(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3.加强入口称重检测,做好入口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拒绝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并及时报告路政执法和公安交管部门按流动联合执法程序进行处理。(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配合)

四、工作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落实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政策,负责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加强舆情监测,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拓展ETC服务功能,督导相关单位将ETC应用于收费停车场。

2.县财政局:负责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对帮助收费人员就业予以必要支持。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配合做好转岗人员安置工作。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推进交通运输营运车辆ETC安装工作,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并做好宣传引导,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5.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动员推进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ETC安装使用工作。

6.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动员推进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工作。

7.各镇(街道)、村(居委会):为本辖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任务,将辖区内的社会车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居委会)、村民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

8.县政府各部门及所属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职工车辆ETC安装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本单位职工车辆ETC的安装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组织新闻媒体利用多种媒体平台以及车辆密集场所,大力开展以“安装ETC、畅行高速路”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ETC在快速通行、优惠优享、公益环保等方面优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支持ETC发展应用工作。根据全县2018年底汽车保有量以及2019年度新增汽车预测情况,统筹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分类情况。调查摸排和汇总统计ETC发展应用基本情况,制定ETC服务发展计划,将发行任务逐级分解至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主体,迅速启动ETC发行工作。

(二)集中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确定工作重点,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各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制定ETC发展应用措施和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I2月1日一31日)。巩固ETC发展应用工作成果、总结工作成效、完善ETC发展应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ETC发展应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ETC发展应用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稳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ETC发展应用,迅速提高安装和使用比例,是保障今年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关键,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成立盘山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落实工作措施。

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工作方案要于2019年7月12日前报送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邮箱:psxjtj2008@163.com)。

(二)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要多方共同宣传,利用收费站、服务区、银行网点、检车线等线下网点,新闻、报纸、交通广播等新闻媒体,高速通APP、小程序、银行APP及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考核通报和联络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好ETC发展应用统计和信息汇总,每月15日、30日前将本地区ETC发展工作情况报送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报送措施、成效及相关数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实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安装使用以及考核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各成员单位要齐心合力、密切配合,与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建立快速联络机制,做到信息共享,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督导落实。各镇(街道)、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本地区ETC发展应用,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借机乱收费行为,确保ETC发行工作规范有序廉洁开展。

附件:盘山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山县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丽颖  副县长

副组长:曲家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齐  贺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志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崔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祝成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甲男  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林春山  胡家镇镇长

王青杰  甜水镇镇长

吕  坤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明伟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张  哲  坝墙子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赵荣华  羊圈子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于  雷  东郭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东祺  县机关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官  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侯大雨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政府请示汇报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办公室主任曲家成(兼)。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印发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