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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第三批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143

盘山县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


盘 县 财 指 文 〔 2019 〕 724 号


关于下达第三批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文旅局:
     根据《关于下达第三批2019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盘财指教〔2019〕473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文化广场建设等。此项资金列2019年支出功能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527号)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省专项(辽财指教[2018]660号)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保"支出类别: 保民生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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