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盘山县财政决算说明
2018年财政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全力支持帮助下,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认真贯彻和完成了省市政府各项经济工作目标。按照县人大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在刚性支出和法定支出大幅增加,在偿债支出急剧增加的情况下,抢抓机遇,真抓实干,采取有效措施,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开财源,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深化财政改革,认真执行新《预算法》,各项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财政局各项指标创历史新高。保证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保证了社保资金的按时拨付,保证了政府履行职能对资金的需求,保证了政府债务的偿还和新县城健康发展,保证了盘山县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保证了大力投入农村环境的治理,各项民生支出得到全面落实。有效的支持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全县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308万元,增长4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7,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非税收入完成33,299万元,比上年增长47%。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完成75,387万元, 比上年增加16,737万元,增长29%;企业所得税完成17,881万元,比上年增加9,278万元,增长108%;个人所得税完成2,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217万元,增长94%;房产税完成2,645万元,比上年增加720万元,增长3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821万元,比上年增加3,418万元,增长6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4,610万元,比上年增加888万元,增长6%;契税完成2,396万元,比上年减少888万元,下降27%;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890万元,比上年减少913万元,下降51%;罚没收入完成9,748万元,比上年增加3,581万元,增长5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4,035万元,比上年增加7,554万元,增长117%。
2、财政支出
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6,573万元,比上年增加18,666万元,增长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5,0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69万元,增长1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9,3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70万元,下降14%;教育支出完成32,62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98万元,下降1%;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万元,下降16%;文化体育与传媒完成2,13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9万元,下降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8,817万元,增加5,592万元,增长14%,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支付增加;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0,7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75万元,下降17%;环境保护支出完成4,411万元,减少1,454万元,下降33%,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转移支付减少;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4,4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55万元,下降17%,主要是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转移支付减少;农林水事务完成64,38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19万元,下降2%;交通运输完成5,0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21万元,增长50%,主要是沈盘铁路及东外环公路养护支出增加;资源电力信息和粮油物资等事务完成1,383万元,减少53万元,下降4%;商业服务业支出完成1,0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万元,增长2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4,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54万元,增长32%;其他支出完成16,3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01万元,增加68%,主要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增加。
3、财政平衡情况
按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有关财政结算办法,经过预算收支调整,2018年财政总收入完成432,56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0,308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完成162,346万元,调入资金11,8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42万元。2018年财政总支出为432,565万元,其中: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6,573万元,上解支出40,710万元,结转下年8,610万元,实现了年度财政收支平衡。
二、财政供养人口情况
全县财政供养人口为7,379人,比上年增加113人。财政供养人口中:在职7,310人,离休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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