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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8-01 浏览次数: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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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全县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制定地方教学基本文件,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全县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地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6、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7、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安全工作。

9、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盘山县教育局内设11个科室,分别是:1综合办公室2中教股3初教股4学前教育股5计划财务股6人事股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8信息股9安全办公室10教育园管理与服务中心11教育督学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盘山县教育局本级

2.盘山县高级中学

3.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4.盘山县实验学校

5.盘山县实验幼儿园

6.盘锦市弘毅中学

7.盘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8.盘山县甜水学校

9.盘山县太平学校

10.盘山县胡家学校

11.盘山县坝墙子学校

12.盘山县得胜学校

13.盘山县沙岭学校

14.盘山县古城子学校

15.盘山县吴家学校

16.盘山县高升学校

17.盘山县陈家学校

 

第二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1643.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129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9%。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3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8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347.6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主要是幼儿园保育费和高中的学费、住宿费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XX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79.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4%。主要是人员工资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6101.5万元,增长23.89%,主要原因:一是学校的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资金增加;二是个人工资增加。

(二)支出总计27566.8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366.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3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25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77.24万元,资本性支出7.56万元。

2.项目支出3200.8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61%。主要包括校车运行费和弘毅中学设备采购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2939.69万元,增长11.94%,主要原因:一是学校的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个人工资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456.58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结算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4076.67万元,增长295.4%,主要原因:一是校舍维修等项目未全部结算;二是工资、特岗教师学费等个人部分未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6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66.01万元,项目支出3200.8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60.88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一是学校的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个人工资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9.1%,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8.2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66.8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万元,占0.04%;教育支出21975.81万元,占79.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1.04万元,占13.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1万元,占0.002%住房保障支出1954.52万元,占7.09%,其他支出5万元,占0.00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万元,具体包括:

(1)信访事务支出10.06万元,主要是用于于清华等30名住户办理房照所需缴纳费用。

2.教育支出21975.81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支出495.93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人员工资及教育园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工资未发放。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5.66万元,主要是教育园运行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1.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教育园物业管理费等项目经费未支付。

 

(3)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38.02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工资未发放。

(4)学前教育支出240.05万元,主要是幼儿园教师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工资为发放。

(5)小学教育支出8316.95万元,主要是小学教师工资、小学生公用经费及小学校舍维修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校舍维修项目未结算。  

(6)初中教育支出5602.93万元,主要是中学教师工资、中学生公用经费及中学校舍维修项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校舍维修项目未结算。

(7)高中教育支出3488.4万元,主要是高中教师工资和学生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4.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教师工资未发放。

(8)其他普通教育支出638.06万元,主要是校车运营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8.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特岗教师学费未发放。

(9)中专教育支出1330.78万元主要是教师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0.82%,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职教中学改善办学条件配套资金未支付。

(10)广播电视学校支出187.04万元,主要是教师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特殊学校教育支出14.92万元,主要是资源教师设备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资金未支付。

(12)教师进修支出452.88万元,主要是教师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支出609.37万元,主要是弘毅中学设备采购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部分设备采购款未支付。

(14)其他教育费附加的支出234.44万元,主要是高中大型修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0.9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18年星级普惠幼儿园奖补金未发放。

(15)其他教育支出20.38万元,主要是实践基地活动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1.0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37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离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57.66万元,主要是各学校退休人员的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31.38万元,主要是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保险费缴费基数上调。

(4)死亡抚恤175.69万元,主要是教育局机关和教师的丧葬费支出,没有完成年初预算,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抚恤金年初没有做预算。

(5)伤残抚恤31.94万元,主要是伤残教师的补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954.52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1954.52万元,主要是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41万元,具体包括;

(1) 事业单位医疗0.41万元,主要是幼儿园教师体检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其他支出5万元,具体包括:

(2) (1)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5万元,主要是古城子学校少年宫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X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因公出境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无公务接待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9万元,比上年增加0.87万元,增长106%,主要是公务用车费用增加的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等费用。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06.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8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62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专业材料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教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3万元,比上年减少25.9万元,降低6.2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改制,事业编制人员调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盘山县教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山县教育局共有车辆19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91辆,主要是校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预算管理要求,盘山县教育局未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0.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6.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2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29.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30.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31.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3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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