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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大力推进水环境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694

为全面落实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贯彻省委、省政府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水环境问题的有效整改,推进“重强抓”工作,坚决打好辽河流域治理攻坚战,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辽环函[2019]117号)和《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水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通知》(盘环发[2019]123号)文件要求,结合石山镇水源地实际,按照水专项执法要求,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在石山水源地水井、一级二级保护区及毗邻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加强监管,依法履职。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盘山县环境保护局成立了以副局长毛永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共出动执法车辆3台,现场执法人员6人,重点排查石山水源地水井和一级二级保护区及毗邻区情况,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源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是划定保护区域,设定边界标志。未划定的限期划定、未设定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限期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是要细化措施,压实责任。针对督查组反馈我县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问题症结,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彻底。

四是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明确责任、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与水督查问题整改相结合,全面排查辖区内同类问题,边查边改,立整立改,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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