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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新加坡丰树项目场地回填工程

发布时间:2019-09-18 浏览次数:917

盘山县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新加坡丰树项目场地回填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盘山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代理机构:辽宁和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山县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新加坡丰树项目场地回填工程已经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山县东北快递(电商)物流产业园区新加坡丰树项目场地回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盘县行批字[2019]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电商物流产业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太平街道东五村
    2.2合同估算价:78.76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25日,签订合同后31日历日内完成(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0.7亩,对该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及土方回填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工程量详见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同级或以上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投标保证金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须在2019年10月14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交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 2019年9月18日至 2019年9月25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0月17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盘山县府前大街)。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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