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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9〕11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1114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七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盘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2018年度经营业绩  考核结果及薪酬分配方案

 

一、2018年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结果

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根据《2018年度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方案》,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于2019年1月对县国资公司、绕阳湖公司、县国盛公司、县国泰公司及县担保公司5家公司负责人进行2018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汇报如下:

1.县国资公司考核结果分数为87分;

2.绕阳湖公司考核结果分数为85.2分;

3.县国泰公司考核结果分数为83.4分;

4.县国盛公司考核结果分数为83分;

5.县担保公司考核结果分数为82.8分;

考核得分情况详见附件。

二、2018年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方案

根据2018年盘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结果和《盘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如下方案。

(一)关于薪酬发放的基本情况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构成。

(二)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计算方法

1.基本年薪

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确定。参照盘锦市2017年度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200元,盘山县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基本工资为:35200*2=70400元。

2.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P最高不超过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最高不超过1.5)

1)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的计算。根据2018年业绩考核结果分值设定4档:

A档:110分—100分;

B档:99—90分;

C档:89—80分;

D档:79分及以下。

即:国资公司、国盛公司、绕阳湖公司、担保公司、国泰公司均为C档;

当考核结果为C档时,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的计算公式=1+0.3*(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 /(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分布区间为1-1.3。

即:国资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系数P为:1+0.3*(87-80)/(90-80)=1.21;

绕阳湖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为:1+0.3*(85.2-80)/(90-80)=1.156;

国泰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为:1+0.3*(83.4-80)/(90-80)=1.102;

国盛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为:1+0.3*(83-80)/(90-80)=1.09;

担保公司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系数P为:1+0.3*(82.8-80)/(90-80)=1.084;

2)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的计算

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由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企业功能性质调节系数F和调控系数K共同确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核定公式为:T=G*F*K

①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根据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人员规模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1.5。(A为资产总额系数,J为净资产总额系数,R为营业收入系数,P为利润总额系数,S为职工人员规模系数)

根据各国有企业2018年财务年报数据A、J、R、P、S及《盘山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参考表》(附件2)核定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公式为:G=0.2*(A+J+R+P+S)

国资公司的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为:

0.2*(0.875+1+0.75+0.75+1)=0.875

绕阳湖公司的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为:

0.2*(0.5+0.5+0.5+0.5+1)=0.6

国泰公司的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为:

0.2*(0.5+0.5+1.125+0.5+0.75)=0.675

国盛公司的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为:

0.2*(0.625+0.625+0.5+0.75+0.75)=0.65

担保公司的企业规模调节系数G为:

0.2*(0.625+0.5+0.5+0.625+0.5)=0.55

②企业功能调节系数F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分类标准在1-1.2的范围内确定。参照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的功能性质划分,国盛公司、国泰公司、担保公司和绕阳湖公司为竞争类公司,功能调节系数F确定为1.2,国资公司为特殊功能类公司,功能调节系数F确定为1.1。

③调控系数K原则上为1,由县国资管理中心根据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等情况适当调整。县国资管理中心设定2018年各国有企业调控系数均为1。根据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核定公式:

国资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0.875*1.1*1=0.9625

绕阳湖公司负责人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0.6*1.2*1=0.72

国泰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0.675*1.2*1=0.81国盛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年薪调节

系数T=0.65*1.2*1=0.78

担保公司负责人的绩效年薪调节系数T=0.55*1.2*1=0.66

3)2018年绩效年薪最终结果

国资公司负责人绩效年薪:70400*1.21*0.9625=81989.6元

绕阳湖公司负责人绩效年薪:70400*1.156*0.72=58595.33元

国泰公司负责人绩效年薪:70400*1.102*0.81=62840.45元

国盛公司负责人绩效年薪:70400*1.09*0.78=59854.08元

担保公司负责人绩效年薪:70400*1.084*0.66=50366.98元    

(三)各国企负责人2018年度薪酬

国资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为:70400+81989.6=152389.6元

绕阳湖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为:70400+58595.33=128995.33元

国泰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为:70400+62840.45=44413.48

元(实际任职4个月)

国盛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为:70400+59854.08=130254.08元

担保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为:70400元+50366.98=120766.98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1.根据《盘锦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意见》盘委办发201665号文件要求,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国家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或参公、事业)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不对应行政级别。如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享受年薪待遇,需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将相应关系转入企业,否则不予以发放年薪。

2.各相关企业要根据县国资中心核定后的薪酬标准进行发放,薪酬发放前需报县国资中心批准。如该企业负责人的月工资仍在由原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由企业核对原工资总额后,扣除该部分工资,补齐差额部分。如该国企负责人任期不满1年,按县委任命通知次月起计算实际任职时间进行工资发放。

3.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托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发放工作由受委托监管部门负责。

 

附件:1.盘山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8年度县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表及国资公司业绩考核保障性指标扣分情况

2.盘山县国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度县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表及国资公司业绩考核保障性指标扣分情况

3.盘山县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县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表及国资公司业绩考核保障性指标扣分情况

4.盘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8年度县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表及国资公司业绩考核保障性指标扣分情况

5.盘锦绕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度县属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表及国资公司业绩考核保障性指标扣分情况

附件5.1绕阳湖.xlsx附件5.2绕阳湖保障性指标.doc附件4.1担保.xlsx附件4.2担保公司保障性指标.doc附件3.1国盛.xlsx附件3.2国盛公司保障性指标.doc附件2.1国泰.xlsx附件2.2国泰公司保障性指标.doc附件1.1国资.xlsx附件1.2国资公司保障性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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