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9〕101号关于做好《2019年县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职能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按照《盘山县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盘县委办发〔2019〕8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盘山县各镇(街道)、园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直属机构单位的业务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县政府业务工作指标考核体系,对于承担市政府绩效平台任务指标不足5项或“重强抓”专项行动无指标任务的责任部门,结合各部门重要工作和主要职责增加了年度职能工作任务指标,现将盘山县35个部门,60项职能工作,181项节点指标纳入县政府业务工作指标考核范围,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盘山县部门职能工作考核指标统计表
2.盘山县部门重强抓专项考核职能工作考核
指标汇总表
附件2:盘山县部门重强抓专项考核职能工作考核指标表(1).xls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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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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