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战略定力 强化攻坚意识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为积极贯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盘山县环保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辖区燃煤小锅炉摸底排查工作。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巩固2016-2018年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清零成果基础上,强力推进2019年我县建成区及建成区外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建立2019-2020年燃煤小锅炉台账,建立淘汰清单,进一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奠定基础。
通过淘汰拆并、清洁能源改造、达标治理等方式,分区域、分类别全面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盘山县在用锅炉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严格准入条件。盘山县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狠抓燃煤锅炉整治,防止已淘汰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对在用的燃煤锅炉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实施范围内燃煤锅炉数量、锅炉型号、锅炉蒸吨数及锅炉设施现状,建立燃煤锅炉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要求新建燃煤锅炉,必须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排放限值;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配备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是结合部门职能,分类实施整治。县发改、住建等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结合全县区域限制条件,对于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满足拆并接入条件的燃煤锅炉予以拆并;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且落实气源和供气量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在集中供热、天然气覆盖不到区域的燃煤锅炉进行锅炉烟气达标治理改造或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在乡镇区域已完成淘汰任务的燃煤锅炉,加快推进供暖供气改造,对于偏远乡镇暂时不具备淘汰清洁能源替代的燃煤锅炉采用洁净煤等方式整治,确保实现锅炉烟气达标排放。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微信、网络等新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进一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通过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形成舆论攻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燃煤锅炉整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部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查考核。县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燃煤锅炉整治、煤质使用情况、煤炭经营单位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实行县、镇、村三级防控,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督促企业、单位、个人依照整治方案要求落实好整治任务,确保全县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县(辽河口)淘汰燃煤锅炉68台。2019年预拆除燃煤锅炉12台已列入淘汰整治计划,并在加紧推进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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