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9〕12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七届三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盘山县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关于印发2019辽宁省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社〔2019〕201号)、《盘锦市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按照群众接受、实用耐用、不污染环境和“质量保证、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思路和要求,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和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计划完成全县4.9995万户改厕任务。2019年完成改厕2.1735万户,占全县改厕总任务的43.5%。20个省级美丽示范村实施整村推进无害化改造,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完成改厕2.826万户,占全县改厕总任务的56.5%,全县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党委政府重点抓好政策支持、标准制定、示范引导等,不能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不搞强迫命令,防止出现农民成为“局外人”现象。从实际出发,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改厕全过程各环节,让农民充分知晓改厕目的、意义和政策,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二)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发挥规划在合理引导、科学建设、规范实施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以户用厕所改造为主,统筹协调农村户用厕所、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提升、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考虑农房结构、庭院空间、百姓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坚持试点示范,宜内则内、宜外则外,宜蹲则蹲、宜坐则坐,因户施策,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工程。防止盲目追赶进度、贪大求快,严禁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行推开,造成好心办坏事。
(四)量力而行、稳步实施。坚持先易后难,梯次推进,久久为功,在质量保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决克服短期行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建管结合,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五)结果导向、先建后补。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务实推进,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不得推进整村改厕;未经农户同意,不得强行推进农户改厕。注重资金绩效,实施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的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四、模式选择
按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联合颁布的《辽宁省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辽卫发〔2019〕5号)要求,新建或改建的农村户厕均要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统筹考虑盘山县气候、地下水位、地质条件、群众意愿等因素,选择通过质量检测和卫生学评价,经过实践实验群众认可满意、性价比高的户厕无害化改造模式,以室内水冲三格化粪池式户厕(附建式三格式)、下水道水冲式户厕、户外独立式三格或二格化粪池式户厕为主要建设模式,以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户厕建设模式为补充。
在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方面,要以中心村、特色旅游村为重点,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等人口较集中区域,科学选址,按实际需求建设。对拟动迁村等不适合户厕改造的村,因地制宜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厕所,解决群众急需问题。
五、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资金来源。坚持“省市奖补、县区补助”的原则,积极筹措本级资金,与省市奖补资金统筹使用,确保项目不留硬缺口。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建立市场化建设。充分调动村级组织和村民建设家园主动性,出资出劳共同改厕。
(二)资金分担。农户自筹资金500元/户,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500元/户,省级以上财政奖补资金根据省下达的奖补标准拨付(室内外结合水冲式2000元/座;室内水冲式1600元/座;室外水冲式和双池交替式等900元/座),不足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全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改厕自筹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工程验收合格,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杜绝拖欠工程款。财政、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六、重点任务
(一)全面掌握改厕情况。县政府组织开展农村厕所详细摸底,对已建不需要改造的户数、需要改造的户数,新建的户数以及群众自主认选的不同改厕模式、数量等做好分类统计,为改厕工作稳步实施提供保障。对已建存在问题的农村厕所,要以各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汲取教训,杜绝质量问题再度发生。要重视数据库建设,详细掌握截止到2018年底未完成村庄改厕的基本信息(包含村庄名称,村内未完成改厕户数等)、2019年及以后每年完成农村改厕村庄的基本信息(包含村庄名称,完成改厕户数、公共设施等),实行“建档立卡、逐个销号”。实行一户一厕,多年无人居住或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不列入改造计划,不计为改厕户数基数。
(二)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坚持新建与改造并重,突出以改厕质量为核心,明确目标任务、技术标准、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科学制定改厕项目实施方案,并指导各镇(街道)、村,逐镇(街道)逐村编制具体改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各级的目标任务、技术规范、施工要求、验收程序、资金使用和组织领导的事项,制作明白纸、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对已建存在问题的农村厕所进行整改,对需要新建的农村厕所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农房结构、庭院空间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做好技术指导,确保每一户改厕都质量优良、使用有效、群众满意。农民意愿不强、技术模式不成熟、基础条件差的地区,要重点做好示范引导,防止盲目追赶进度、贪大求快,严禁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行推开
(三)严格组织工程实施。一是严格工程程序,严格履行工程设计、厕具采购、工程施工等招标程序,对已改厕厕具、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允许参加农村改厕项目招标,严惩串标、转包等行为,确保工程规范实施。二是严把工程质量,按照市政府制定改厕工作规范,以政府为主体,以镇街为单位,组织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逐村实施,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由镇街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监理和巡查监督,明确工程质保期,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随意转包分包,不得擅自更改涉及内容和工程量,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强化施工日志管理。三是严审工程验收,县政府、镇街成立工程验收组,按设计要求对厕具质量、施工质量进行逐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对相关企业予以处罚;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按照各镇(街道)验收合格申报总量10%比例抽样检查,合格率低于95%不予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四)坚持试点先行。选择综合条件好的村先行先试,充分在充分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的基础上,尊重农民意愿,选定改厕模式,鼓励和支持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努力提高无害化改厕率,创建可复制可推广示范典型,实现示范引领,带动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整体提升。坚持美丽示范村和农民群众意愿强、技术模式成熟适用、后续管护有保障的地区优先整村推进。
(五)加强质量监管。农村改厕产品(主要是化粪池)选材以预制一体化产品为首选,机械强度、耐酸、耐碱、耐老化指标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有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结构要符合卫生学评价要求,有相应检测报告。工程施工既可采取统一施工,也可由各镇(街道)和村集体组织施工,还可发动农民群众自建自管自用。统一施工的,要由被招标企业或由有资质的工程队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统一建设;农民群众自建的,符合验收标准的,应给予验收并按不同类型补助标准及时兑付先建后补资金。建立政府监管、第三方监理、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监管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质量。
(六)完善建设管护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改厕档案,一户一档,一村一台账,每户档案应包括改厕基本情况表(至少包含农户姓名、住址、农户改厕意愿、原有厕所类型、改造后厕所模式类型、厕具厂家、施工单位、施工时间、监理单位等)、户厕验收记录表(至少包含施工代表签字、监理代表签字、农户满意签字、村级代表签字、镇级代表签字、县级验收代表签字等)和改厕影像资料(至少应包含改厕前、改厕中、改厕后三张照片)。每村改厕台账应汇总全村农户改厕信息(已改户数、姓名、模式,未改户数、姓名)。改厕档案一式三份,由村委会、镇级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存档。二是明确厕所设备管护机制和技术指导主体,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要与设备供应厂商建立易损备件供应服务协议,明确相应的维修服务责任,建立群众投诉处理机制。三是明确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到定期清扫、清理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四是培养储备改厕工作专业技术力量,引导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基层管护队伍,做到粪污满了有人掏、设施坏了有人修,管道堵了有人通,推行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长效管护运行机制,提高厕所完好率和使用率。没有落实好维修服务措施,不能全面开工建设。
(七)同步推进厕所粪污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畜禽养殖业发达地区将农户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资源化利用。在粪污无害化处理基础上,以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与农村庭院经济和农业绿色发展相结合,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或与个人、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
七、工程施工模式
2019年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农村户厕建设采取由各镇(街道)或村组织建设或农户自行建设,按照“改造一批、核实一批、验收一批”的方式,严格按时间节点和验收程序,梯次组织验收,完善改厕档案,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完成全年改厕工作任务。2020年全县农村户厕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程序,由县政府或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施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全县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各镇(街道)、村(社区)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制定和审议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教育发动、试点示范、资金投入、资源调配等。县直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对各镇、街道指导服务,保障农村改厕工作顺利实施。政府、镇街、村社区要逐级签订改厕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保证改厕质量,出现质量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改厕工程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增强“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
(三)严格遵守重大决策规则。农村改厕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改厕模式、标准等要进行充分论证、风险评估,并征求村民意见,提高农村改厕科学化、实用性水平。
(四)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农村改厕产品标准和质量,不得转包、分包,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2019年为保证改厕工作进度,对总投资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农村户厕建设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村民民主议事方式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由各镇(街道)和村级组织建设,还可发动群众自建自筹自管自用。
(五)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制。对项目方案、项目合同、采购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逐级备案,确保改厕产品标准和质量。备案要件中须含有项目方案、项目合同及政府采购产品(化粪池)的质量检测(鉴定)报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
(六)严格实行信息公开制。要按照信息公开、村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坚持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改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严格进行施工前培训。按照施工标准和要求,对施工队伍进行专业化培训,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改厕,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坚决杜绝因施工建设不规范造成无法持续使用。
(八)严格竣工验收。改厕项目完工后,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关键要由农民说了算,农户不满意且理由合理的,不能通过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监管,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严格实行工程监督制。县政府督考办对农村改厕工程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查以权谋私行为,切实把惠民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十)做好宣传动员。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宣传,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贴近农村、贴近农民优势,广泛发动群众,增强农民群众主体意识,积极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投入,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率和贡献率。
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印发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