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8号
吕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太平街道辖区百姓占地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太平街道辖区内占地补偿费拨付时间,财政部门会根据太平政府与百姓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拨付补偿款。
盘山县财政局
2019年3月19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