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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盘山县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结束

10月9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7个县委巡察组先后完成了对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6家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反馈工作,转入反馈整改阶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组建7个巡察组,从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7月31日,分别对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1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期间,为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工作,4月9日至6月9日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暂停。巡察工作中,7个巡察组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信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并于近日在各被巡察单位相继举行巡察情况反馈会,指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明确整改要求。

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不断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职责和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高起点起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把关口要塞,强化标本兼治,做好建立整改清单、狠抓整改落实、报告整改情况等各项工作。确保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机制要建立。使县委巡察工作真正发挥出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为开创盘山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表态: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把要求落实到位,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任务,向县委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让干部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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