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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6号

发布时间:2019-10-21 浏览次数:538

赵春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县乡村旅游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发展的关心。您对盘山旅游产业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盘山旅游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宜居乡村建设释放出的综合优势已全面转化为推动盘山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农村环境的改善已经成为盘山旅游产业发展的坚固基石。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引导之下,紧紧抓住了盘山现代农业发展迅速、工业基础雄厚和生态文化底蕴深厚的县域特色,挖掘整合全县旅游资源,发挥我县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带来的辐射作用,打造民宿旅游与地域特色景区旅游融合发展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依托各镇民俗风情、地域文化、特色美食、美丽乡村,实现差异化、错位发展,打造民宿旅游,推动全县乡村旅游提质升级。鼓励以群众参与为主的多元发展形式,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服务功能,把盘山变成吸引社会大众争先前来感受、体验、消费的“桃源之地”,进而带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把旅游产业尽快打造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2018年,我县制定了《盘山县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全力打造乡村游。主要通过以下工作来实现。

  一、打造乡村旅游产品。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原则,将美丽乡村打造成乡村旅游景区。

  1、太平新村村、胡家镇红岩村、甜水镇南锅村、得胜镇得胜村按照乡村旅游A级景区标准补足短板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服务质量,通过了国家三A级景区评定,成为我市乡村旅游的代表。

  2、县委县政府为鼓励我县民宿建设发展,于年初公布了《盘山县推进民宿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年,全县打造了4个旅游特色村和旅游专业村、10家星级民宿和30家乡村旅游示范户,建设完成5000张民宿床位,并进一步挖掘特色提升民宿服务水平。为充分调动群众发展民宿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达到标准民宿实行奖励,每张床位县级财政奖励2000元,镇财政配套奖励1000元。同时,我县成立了民宿协会,对我县民宿进行统一策划、统一监督、统一管理、统一宣传。我们还充分挖掘各镇旅游资源,在各镇做好宣传营销的基础上,将全县民宿依据自身特色分为景观民宿、田园民宿、少数民族特色民宿、传统建筑民宿、艺术文化民宿五种类型通过电视、广播、及国内各大知名旅游网站接洽,对我县旅游资源与民宿资源进行宣传,同时为提高我县民宿的知名度,增加民宿旅游收入,并与美团网等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了网上预订功能。

  3、推进旅游特色小镇建设。加快推进以锦绣花谷、绕阳湖、乐活堡等重点项目为支撑的太平旅游特色小镇建设。使旅游成为县城发展的新引擎。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强化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宿标准化服务。

  1、今年我局将积极向省、市局争取支持,进一步增加对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上面政策和资金的投入。经对接市文旅广电局今年将在两个方面给予扶持,一是项目建设按照投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补贴;二是新建旅游厕所补助。省局18年旅游厕所奖励和19年的旅游厕所补贴已下拔,我局计划全部用于今年20座乡村旅游厕所的建设使用。

  2、今年我市将按照国家统一的《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基本要求与评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精品旅游饭店》等行业标准进行民宿等级评定,标准中将民宿划分为两种等级,分别为金宿级、银宿级。金宿级为高等级,银宿级为普通等级。等级越高表示接待设施与服务品质越高,价位就越高。我局将借助此次等级评定机会,充分调动各镇街利用条件好的民宿,加强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在原有的基础上按国家标准提升质量和品味。并将争取省、市将在政策、资金和宣传方面给予支持。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们相信,盘山旅游的未来将是阳光灿烂。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旅游事业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进盘山旅游走向美好的明天。


                         盘山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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