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1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县稻米品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盘山县是全国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是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省级试点。2018年全县落实粮食播种面积85.33万亩,粮食产量达到10.2亿斤。盘锦大米是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享有“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殊荣,盘山县作为盘锦大米的主产区,被农业部和省政府分别确立为粮食高产示范县和水稻现代化农业示范区。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盘锦优质稻米产业开发工作,
近年来,我们围绕优质水稻产业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不断优化品种结构。通过优化品种布局和调整种植结构,大力示范推广盐丰系列、辽河系列、辽星系列等优质水稻品种。目前,全县63万亩水稻中全部为优质品种。同时,结合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项目实施,推广水稻标准化生产技术,严格管理化肥、农药等投入品,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加快优质米品种更新换代和生产方式转变。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耕地流转集中,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生产经营,开展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经营性服务,破解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谁来种粮”难题。全县水稻100亩以上种粮大户402个、500亩以上49户,家庭农场46个、合作社47家,水稻经营体系不断壮大。二是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围绕制约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瓶颈,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机械化插秧、机械收割等省力化栽培技术。2018年全县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2%,病虫害统防统治35万亩。
三、创造性开展“一水两用、一地四收”的稻蟹鱼豆“四位一体”农渔结合立体混养新模式。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村模式”。以“基本农田方田化、排灌系统工程化、田间管理智慧化、作业道路标准化、农田环境优美化、农田功能多元化”为标准,建设亩投资超3000元的高标准农田,每亩节水灌溉工程投入1500元,可提高亩效益220元。目前,全县该种类型高标准农田已达到3万亩。
四、整治农资农场。重点对农资销售中证件不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违法宣传等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查处,避免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程度、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完善、农产品通过“三品”认证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18年,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积极构建“龙头企业+基地+科技”生产模式,大力推行标准化种植、订单化生产,不断提升大米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盘山县大米加工规模企业38家(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12家),年销售收入405680万元,年利税25158万元,年净利润10122万元,年出口创汇150万美元,带动农户8780户。胚芽米、有机米、糙米等系列产品多次在农业展会上斩金夺银,受到消费者欢迎,三产融合初见成效。
如您所言,盘山大米产业虽独具优势,但仍存在优质米占比不高、良种良法配套集成不够等突出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十分契合盘山稻米产业发展实际,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调研、充分吸纳,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品牌打造力度。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加快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和“盘锦大米”品牌开发,加快宣传力度,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提升产业质量效益。二是抓好基地建设及龙头培育。继续开展三品认证和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推动盘山水稻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步伐。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针对当前稻米产业实际,在主体培育、机械化生产、高质高效绿色创建模式攻关等方面,加大协调服务、科技攻关、示范推广力度。
非常感谢您对盘山农业工作的关心,今后,请您继续关注支持盘山农业的发展。
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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