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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9号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804

王晓庆、李可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村委会委员享受“社工编”待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答复如下:

  2017年7月31日,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村和社区社工编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盘委办改发[2017]26号),通知中对全市村和社区的社工编制岗位进行了设置,具体岗位设置为:书记、副书记、主任(可由书记兼任)、副主任、网格管理员、辅警。

  我县各村和社区社工编制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市里出台的《意见》设置。



盘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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