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42号
刘春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全县各村增设专业电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该提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群众在电力、自来水、燃气、供暖等方面存在着安装、使用不规范和维护不及时的情况,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还容易产生安全隐患。为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我局拟向县政府建议,由各镇(街道)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部门)牵头将应急管理和服务群众进行有机的结合,聘用电力、自来水、燃气、供暖等专业人才,成立专业的抢修、维护队伍。在应急抢险的同时,向各村有偿提供各类安装、维护服务,对于困难人群的服务费用应予以减免,以上建议经人大代表审议通过后实施。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