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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第08号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605

郑国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S102线和东外环过境太平街道仙水村路段设置区间测速》的建议已收悉,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建议后,盘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县局交通管理大队牵头,设施中队中队长邢军带队,到相关路段进行实地查看。G102国道仙水路段的承建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该项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在该路段安装了固定测速设备,正在进行取电工作,尚未移交县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使用。且该路段路口也已经安装了限速标志、事故多发区、村庄的警示牌,起到了警示、提示作用。    

  同时,县局交通管理大队计划在浩业至仙水路段新建区间测速一套,有效限制机动车行驶速度,以解决百姓出行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由于该项工程涉及资金数额较大,需呈报县政府进行审议,待审核通过后,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组织实施安装。



                                盘山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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