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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东郭苇场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4 浏览次数:771

盘山县东郭苇场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已由盘山县农垦管理局以【关于东郭苇场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盘县垦【2019】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山县东郭苇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山县东郭苇场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项目
    2.招标单位:盘山县东郭苇场
    3.招标内容:修建农田主路1条,长度565米;农田铺路3条,长度分别为315米,1355米和437米。路边沟清淤465米。修建过水涵8座。(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
    5.建设地点:盘山县东郭街道刘三村
    6.计划工期: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投资:135.4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单位具备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督部门备案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三、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投标单位请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授权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信用等级报告、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有清晰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3.发售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6号10楼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5日13:30分,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盘山县政府楼后西侧附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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