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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完善制度 努力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9-12-04 浏览次数:1691

  近年来,盘山县城乡一体化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社会转型步伐加快,生产经营单位形式的多样化和生产经营条件的差异化越来越大,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领域越来越多,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盘山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3+2+1+N”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助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发展。

  ——三个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三个体系即《盘山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盘山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山县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首先是《盘山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镇(街道)、园区、县直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厘清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范围和重点内容,有效防止因机构改革导致的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出现盲区和死角,也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盘山化的具体成果;其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政府和企业之间应急响应、联动和指挥的效率效能,盘山县出台了《盘山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应急预案、指挥体系、应急队伍、物资储备、应急演练、教育培训、舆情监管、善后处理等方面明确了标准、提出了要求,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最后是《盘山县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了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和重点内容,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压实政府部门对事故隐患的职责起到了积极作用。

  ——两个平台,助推安全生产科技化,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两个平台即《盘山县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盘山安全教育学习平台管理办法》。为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有效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盘山县出台了《盘山县智能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意见》。力图以公共安全科技为支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运行的全面感知、实时监测、预测预警和有效处置,为应急管理、消防、供水、燃气等相关部门提供实时、定期、和非定期的城市安全运行监测信息服务,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主动式安全保障能力;在2019年,盘山县全国首创的“盘山安全APP学习平台”正式上线,为加强平台管理,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全县公民安全意识,盘山县出台了《盘山安全教育学习平台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学习范围和内容,对平台的维护管理、权限设置、考核奖励、技术转让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确保平台运行有章可循。

  ——一个规则,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谋划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一个规则即《盘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县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盘山县制定了《盘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则明确了县安委会、县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建立了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督查制度、重大事项督办制度、约谈制度、考核制度、通报制度的条件和办事流程,有效完善了安全生产基础制度建设,为安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N个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着力实现治理体系新格局。N个措施指的是近几年经盘山县委常委会会议、盘山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执行的方案、意见、细则、办法等内容,例如《盘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盘山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盘山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盘山县绩效目标考核方案》等。首先是《盘山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对县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划分,建立县、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形成纵向分级负责,横向部门按职责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现了“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目标;其次是《盘山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目的就是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涉氨制冷、粉尘爆炸、建材、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强制安责险制度,提升企业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和救援费用的事后补偿能力,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盘山县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是结合盘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的,其意义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每年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同时也明确了因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不力而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等惩处的条件和内容,从思想上解决“不想干、不愿干”的消极惰性意识;最后是《盘山县安全生产绩效目标考核方案》。盘山县根据方案要求,结合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考核小组,每季度对各单位开展督查考核,以此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县直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特别是在安全生产这人命关天的大事面前,基础体系牢固与否,更加决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好坏。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盘山县将进一步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抓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建设的同时,以高科技手段为依托,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体系建设,提升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以更强有力的手段、更扎实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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