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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次数:172

盘 县 财 指 文 〔 2019 〕 1414 号



教育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盘财指教〔2019〕1688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19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760万元。此项资金列2019年支出功能科目“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此项资金主要支持消除城镇“大班额”、乡镇寄宿制学校和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等3方面内容。请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将此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请按照有关文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省专项(辽财指教[2019]512号)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保"支出类别: 保民生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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