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抽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监督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餐具、饮具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餐具、饮具消毒单位行为,确保餐具、饮具消毒卫生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整治行动,按市文件要求,使集中餐饮具消毒环节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任务
通过整治全面提升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
对盘山县辖区内两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是否进行逐批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消毒餐具的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
专项整治期间要保证抽检频次分别不低于4频次,做到监督覆盖率100%,对抽查不合格企业查处率100%,整改落实到位率100%。
对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公示,对于监督检查中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警告、处罚、限期整改。
三、工作安排
按照市文件要求,请辖区内两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开展自查,对照整改。并将自查整改结果报送卫健部门。(2019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对辖区内两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单位,要依法给予处理。(2019年9月21日至30日)。
四、工作要求
餐具、饮具消毒卫生质量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作为本辖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好此项工作。
盘山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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