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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773

   

第一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盘山县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表

五、2020年盘山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分类)

十、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0年县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自然资源发展、建设、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事务工作。

(二)受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土地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房屋、林地、草原、海域、土地承包等不动产相关事务性工作,参与不动产确权和权属争议调处的基础性调查工作。

(三)承担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及监督实施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全县土地储备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服务工作。

(五)承担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林业、草原、海洋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自然资源利用、市场监督管理、交易价格管理、土地批后监督管理等相关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七)承担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如下:综合办公室;监察执法大队;登记服务股;地理测绘与规划服务股;耕保和征转服务股;油地工作协调服务股;海洋管理服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要求,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表

公开05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7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分类)

公开10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20年县直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公开12表: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要求:

1.收入预算1621.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21.09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621.09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21.09万元。

3.与2019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1621.09万元,增加100%,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新成立。支出增加1621.09万元,增加100%,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新成立。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21.09万元,增加100%,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新成立。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21.09万元,增加100%,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新成立。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5台,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9年度增加36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新成立。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3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新成立。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山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32.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8.04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5辆,价值50.3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25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0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的开支。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规划、研究、管理方面的支出。

2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2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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