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0年盘山县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表
五、2020年盘山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分类)
十、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0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正确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
2、培养高中学历技术应用人才,提高社会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就业水平。
3、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1.政教处 2.教务处 3.总务处 4.财会室 5.医务室 6.团委 7.工会 8.信息办 9.办公室 10.培训办 11.农机办 12.就业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要求,纳入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0年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03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4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财政拨款收入表
公开05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公开06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07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表(经济分类)
公开10表:2020年盘山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20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公开12表: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要求:
1.收入预算305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41.40万元,非税收入109.88万元。
2.支出预算3051.2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414.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15万元。
3.与2019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了395.12万元,增加了14.88%,原因是老师和外聘老师增加。支出增加395.12万元,增加14.88%,原因是老师和外聘老师增加。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5.12万元,增加14.88%,原因是老师和外聘老师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5.12万元,增加了14.88%,原因是老师和外聘老师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2019年持平。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0.0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32万元,增加0.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增加。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3.5万、取暖费21.36万元、差旅费3.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山县职业教育中心资产总额313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3.95万元,固定资产1494.94万元,。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1.5万元,车辆22台,价值198.6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74.81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0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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