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20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 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是县政府主管农业生产、监督、指导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部门工作职能是: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农业开发项目实施计划及中长期规划等相关工作;负责粮食生产功能区块划定、智慧农业、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种子管理工作、农业病虫害检验监测防治、负责推广水产技术、水产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负责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进行安全检测、监督等相关工作。
5.负责承担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防疫检疫的事务性工作、全县水产苗种生产等相关工作。
6.开展以河蟹为主的海淡水增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指导与服务,组织相关科研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等相关工作。
7.负责为全县动物疾病防控等相关工作。
8.负责国际和国内粮食市场的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
9.负责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聚,畜禽养殖、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田园综合体的申创与建设等相关工作。
10.负责壮大村集体经济服务、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等相关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物质装备服务股、科技推广股、绿色发展服务股、农业服务业发展服务股、新型现代农业基地服务股、产业融合发展服务股、农业改革服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要求,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
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公开01表: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0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20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7表: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公开11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要求:
1.收入预算2,577.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77.04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577.0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69万元,农林水支出1,986.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5万元。
3.与2019年度预算比,收入增加175.86万元,增长7.32%,原因是项目增多。支出增加175.86万元,增长7.32%,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9.88万元,增长6.66%,原因是单位改制乡镇人员上收收入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3万元,增长0.2%,原因是事业单位改制乡镇人员上收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2019年度相同。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2.7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5.71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取暖费。其中:办公费35.31万元、印刷费6万元、手续费1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5.65万元、旅差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12.78万元、培训费7.68万元、会议费2万元、维修(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906.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3.50万元,固定资产1,468.2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房屋面积1902.51平方米,价值144.24万元;共有车辆11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其他用车5辆、报废1辆(未履行手续)),价值131.03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93.01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年县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县财预发[2020]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0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反映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反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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