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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0-01-14 浏览次数:707

 

   

 

第一部分 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预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预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八、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九、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20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在《盘锦日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

体宣传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负责《盘锦日报·盘山县新闻专版》的采编工

作;负责《印象盘山》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工作;

(三)负责县内重要活动的新闻摄影工作,并做好照片归档整理;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互联网舆情监控及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网上宣传、舆论引导、网络评论工作,指导县域内新闻网站建设,推动全县网络文化建设。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宣传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如下:综合办公室、宣传股、网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20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20]1号)要求,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纳入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20年度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20年度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公开05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政府经济分类)

公开08表:2020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汇总表(按部门经济分类)

公开09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10表:2020年度基金预算支出表

公开11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12表: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20]1号)要求:

1.收入预算180.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80.63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8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3万元。

3.与2019年度预算比,收入减少23.42万元,降低11%,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支出减少23.42万元,降低11%,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出。2019年度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3.42万元,降低11%,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42万元,降低11%,原因人员退休、人员调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没有变化

三、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86万元,比2019减少1.08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调出。其中:办公费2.33万元,印刷费1.50万元,邮电费0.03,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盘山县宣传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02万元,固定资产0.9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20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20]1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未组织对2020年预算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宣传事务服务中心.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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