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创建节水型社会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省水利厅也对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盘山县创建节水型社会有助于合理开发、高效利用水资源,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局在认真总结省内其他城市节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节水工作实际,制定了《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二、结构及内容
《方案》共四部分,对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安排。
(一)总体要求
明确了在盘山县范围内看展创建活动,通过进一步强化全民节水意识,落实节水制度等有效措施,在2020年完成创建国家节水型社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到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全县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5.6608亿m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率达到10%,市政管网漏损率降到15%,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1.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
2.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
3.节水“三同时”管理。
4.计划用水和用水定额管理。
5.用水计量管理。
6.健全水价机制。
7.抓好工业节水。
8.加强城镇节水。
9.发展农业节水。
10.降低城市管网漏损率。
11.促进再生水利用。
12.开展节水型载体建设。
13.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水意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2.加大资金投入,拓展融资渠道
3.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考核监管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节水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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