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盘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19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我县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实现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0余条。其中,在网站发布信息1012条;通过设立公开栏公布信2800余条,据不完全统计,县政府及各部门信息公众查阅点共接待人数1000人次。受理依申请公开4条,申请办结数4条,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政府网站进行了3次改版。
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深化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细化监督考核手段,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建设、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强化工作职责,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具体牵头,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县政府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协调落实人员和办公设备;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本级政府的信息目录和复议,县监察局负责受理投诉和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各项组织领导制度健全。按照“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镇、街道、村委会信息公开工作由镇、街道一级政府负责落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由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抓落实,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共同使用“盘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各单位自行编制、审核。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我县编制了《盘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印发了《盘山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盘山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标准的通知》。除涉密单位外,全县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直各部门,根据全县总体工作要求,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制定了各镇、街道、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相关信息公开规定和信息公开目录,部分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窗口),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三)拓展政务公开领域,狠抓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三点”。一是抓住重点。把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环保、计划生育、公共交通、劳动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廉租住房申请、结婚登记等关系民生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二是紧扣热点。根据群众不同时期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公开,秋季学校开学学生报名,及时公示学校收费标准;农村土地变更、宅基地审批使用等方面及时公开结果。三是注重焦点。既要把各类事项的内容公开,又要把办事的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投诉渠道等全部对外公开。切实做到为群众谋发展,谋便利,谋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2 |
规范性文件 |
153 |
153 |
15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1 |
减 |
3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4 |
增 |
15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0 |
增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9962 |
487325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实行《条例》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具体、公开形式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便捷、监督措施和力度亟待进一步完善等。我县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从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入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科学划分我县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推进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在工作机制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干部公开意识,狠抓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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