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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940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依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辽农办农发2019509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各项规定,以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售假劣种子、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县开展种子市场大排查、大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推进全县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种业打假维权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查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在全县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有力震慑效应:确保种子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坚决遏制假劣种子流入市场,让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安全种子。

  三、组织方式

  2020年1月至5月,采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方式,在全县统一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督导,形成严管严打社会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重点范围及内容

  (一)重点范围。以玉米种子为重点,以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假劣种子、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玉米种子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全县种子生产业、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等进行全面检查,将玉米主产地区和集中交易市场作为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内容。一是检查销售的种子标签是否按《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制作,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是否真实、规范、完整,二维码信息是否可以识别,品种信息是否通过追溯网址可以查到来源、去向;二是检查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有未审先推和对应当登记未经登记的农作物品种进行推广的,或者以登记品种的名义进行销售的违法行为;三是检查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经营主体是否备案,备案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了销售台账;四是检查市场销售和种子企业的玉米种子是否含有非法转基因成分;五是检查有无经营档案、记载内容是否全面、保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等;六是检查种子质量,随机取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子样品进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等四项质量指标检测检测及判定标准依据《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1995、《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NY/T1432-2014、《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GB20464-2006、《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GB4404.1-2008、GB4404.2-2010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9日至1月15日)制定并印发《全县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全县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做好面向企业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各镇(街道)要迅速采取行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月15日至5月15日)

  组织实施阶段包括大排查、大检查、大督导三项工作内容,三项内容不分阶段,同步推进。大排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集中执法力量对专项行动检查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益,无遗漏。对有苗头种子经营门店、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开展暗访式排查,做到不打招呼,不讲情面。对活动在重点区域镇、村的种子运输车辆进行蹲守式突击检查。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要进镇入村、入企业、入农户,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现场收集问题线索

  大检查:县现代农业中心要组织对辖区内种子质量和玉米种子非法转基因成分开展随机抽样检测。监督抽查对象包括种子企业、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通过开展大检查,进一步摸清问题底数,加大打击力度

  大督导:县政府将适时派出督导组,深入各镇(街道)对各地排查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2020年5月15日前,各镇(街道)以文件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与报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强做好种子监管工作紧迫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民族种业搞上去”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全县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高度重视,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全县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工作,确保将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落细,抓出成效

  (三)正视问题,严格落实种子监管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强化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种子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要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教育,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严格执法,加大违法种子案件查处力度。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种子案件线索要追根溯源,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刀刃向内,查清违法违规主体,查清事实,查明责任。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的案件,要依法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要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依法检查、依法处理,建立规范的执法工作档案。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五)加强宣传,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采取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子屏、宣传条幅、告知书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种子生产企业、销售门店、农民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转基因种子行为。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举报线索要认真组织开展调查,该立案的及时立案该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部门联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各镇(街道)要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七)加强引导,推广绿色高产优质品种。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农民到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或在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种子商店购买种子,并索取销售凭证,不购买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不购买非法转基因种子,不购买流动商贩销售的种子。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网络媒体宣传等,大力推广适宜当地种植的绿色高产优质多抗玉米等新品种,引导农民选择种植新品种。

  (八)加强调度,按时报送检查材料和报表。专项行动期间对各镇(街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周调度,实时了解各地采取的措施、查处的案件数量、取得的成效等,要安排专人负责调度工作,每周一按时报送上周专项行动动态文字材料和调度报表(电子版),严禁迟报漏报,专项行动结束后,按时报送总结及附表。

 

 


报送单位:坝墙子镇人民政府

报送时间:2020年3月24日

栏目名称:农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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