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20年乡村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县政府“重强抓”工作要求,按照盘锦市绿委会印发的《盘锦市2020年植树造林暨城乡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盘绿委字〔2020〕1号)的相关安排,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绿化水平,打造绿色生态盘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方案》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论述了乡村绿化的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制定了乡村绿化工作要遵循的五项的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三是生态优先,统筹推进;四是精细管护,注重质量;五是全民参与,多元投入。
第三部分确定了本年度乡村植树、园林新村、小微湿地建设的具体目标。
第四部分强调了实现具体目标重点推进几项工作任务:一是充分利用空闲隙地适宜植树的地段,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增加绿色覆盖。二是利用村屯内沟渠、池塘等自然湖泊,打造乡村小微湿地。三是选择基础条件好、村屯规划布局合理或具有文化底蕴的村屯提升整体绿化效果,建设园林新村;四是按照《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完成采伐迹地更新造林。
第五部分根据工作性质及任务确定完成时限。第六部分明确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技术质量、资金落实及宣传作用。
《方案》提出要打造乡村小微湿地建设:是指利用村屯内现有的水库、小型河道、沟渠、池塘、氧化塘等自然湖泊,栽植水葫芦、芦苇、荷花等水生植物,使自然景观村落完美融合,绿美并举,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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