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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0〕1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0年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926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20年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盘山县2020年推进绿色食品认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我县“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打造盘山县农产品品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稳步发展、宣贯标准,不断增强“绿色食品”的供给力;严格审核、加强监管,不断提升“绿色食品”的公信力;确保“绿色食品”持续健康发展,使“绿色食品”成为引领我县安全优质农产品发展方向,促进农业供给侧发展,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农业企业品牌效益,提高地域品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认证产品数量在2019年认证基数上递增10%。(全县目前共有13家20个认证产品, 2020年全县要累计达到22个认证产品。)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绿色食品”认证。围绕粮、畜、菜、果等特色产业,加强“绿色食品”培育认证,着力推进“绿色食品”农产品发展。推动“绿色食品”认证工作。

(二)严格认证质量。制定“绿色食品”年度工作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机制,调动生产基地积极性,提高各项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退出机制,及时发布信息。组织开展认证基地巡查、综合监督检查、“绿色食品”年检、产品抽检等监督检查工作。

(三)提升质量标准。组织制定、修订生产技术规程等农业标准,加强标准培训,增强各级各类生产技术与质量管理人员的标准意识和指导应用能力。

(四)强化过程配合。强化与检验检测机构的配合,规范“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强化“绿色食品”检查员和企业内检员的配合,做好培训、注册、服务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3月10日—4月5日,各镇(街道)制定推动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4月5日—5月20日前,各镇(街道)完成对申请企业“绿色食品”认证申请和认证标准培训工作。

(三)第三阶段,6月30前,申请认证企业完成提交市、县认证申请及初审工作。

(四)第四阶段, 10月25日前,申请认证企业完成委托机构检测和报省级工作机构。

(五)第五阶段,由省级认证部门在12月30前,完成对“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报送国家认证中心审批。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主管领导牵头抓落实,按照发展“绿色食品”生产的总体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培训。各镇(街道)要组织开展“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技能培训和生产标准培训,在春播前完成培训工作,使企业各个生产环节符合申请条件要求。

(三)加强服务指导。加强与种植养殖产业发展等企业交流、沟通和“绿色食品”等品牌发展服务。主动做好企业名录,搭建申报桥梁,更好地为方便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加强对种植养殖主体的技术指导和业务服务,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风险防范。切实执行“绿色食品”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坚持遵守质量标准、认证程序和管理规范,认真细致开展现场检查,更加注重现场检查报告的有效性,严把认证准入关。

联 系 人:乔素红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印发

联系电话:1310427****

电子邮箱:qsuhong@sina.com



政策解读:《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山县2020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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