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2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平稳有序推进盘山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根据盘锦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委办〔2019〕4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 雷 县长
副组长:孟 超 常务副县长
冯大庆 副县长
孙丽颖 副县长
李 雷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何 强 副县长
曾兴强 副县长
杨宇峰 副县长
成 员:王锡权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齐 贺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恩杰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部长
李 鹏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唐 博 县总工会副主席
孙祖凯 县政府办主任
张 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祝成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贾 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羡 岷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甲男 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刘英会 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姚贵彬 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盘山县分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王甲男(兼)。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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