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1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发〔2015〕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孟 超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何 强 副县长
成 员:陈 峰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周 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计英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 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士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孙继业 县国资中心副主任
县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崔猛同志(兼)。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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