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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0〕1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山县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3 浏览次数:932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对2020年我县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我县保护性耕作任务圆满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我省保护性耕作任务为800万亩。根据我县玉米种植面积,结合技术应用条件等因素,我县共承担任务面积3万亩(详见附件1)。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护性耕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将保护性耕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镇(街道)要明确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块,确定任务实施主体。

三、扎实推进保护性耕作工作

(一)做好实施主体培训工作。

及时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作业实施主体,通过电脑、手机等网络平台收看保护性耕作专家讲座及相关企业产品直播介绍,做好任务实施前实施主体培训工作。

(二)积极引导,做好机具准备工作。

适时开展保护性耕作机具现场演示活动,通过现场作业对比,引导实施主体选购优质高效作业农机具,为任务的落实做好机具准备工作。

(三)严格核查和监督检查。

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任务实施的监督管理,鼓励积极采用信息化监测手段,开展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实施质量核查、确保作业质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在春播结束后,要对本地保护性耕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同时填报《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5月12日前报至县农业中心。

附件:1.盘山县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表

      2.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完成情况表

      3.盘山县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4.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文件〔2020〕2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

盘山县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表

任务实施镇、街道

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面积

高升街道办事处

1

得胜街道办事处

0.4

沙岭镇

0.1

古城子镇

0.5

石新镇

0.9

羊圈子镇

0.1

县合计

3

单位:万亩

附件2:

2020年保护性耕作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亩

地区

计划面积

实际完成面积

其中:

合计

1.秸秆全量还田

免耕播种

2.秸秆全量还田

少耕播种

3.秸秆部分还田

免耕播种

全县合计

高升街道

得胜街道

沙岭镇

古城子镇

石新镇

羊圈子镇

批准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3:

盘山县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侯振春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孙  奇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  涛  盘山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融合股股长

            王桂艳  盘山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融合股副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夏涛(兼),联系电话:3575880。

转发省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山县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耕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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