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1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山县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市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对2020年我县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确保我县保护性耕作任务圆满完成,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我省保护性耕作任务为800万亩。根据我县玉米种植面积,结合技术应用条件等因素,我县共承担任务面积3万亩(详见附件1)。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保护性耕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要将保护性耕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各镇(街道)要明确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块,确定任务实施主体。
三、扎实推进保护性耕作工作
(一)做好实施主体培训工作。
及时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作业实施主体,通过电脑、手机等网络平台收看保护性耕作专家讲座及相关企业产品直播介绍,做好任务实施前实施主体培训工作。
(二)积极引导,做好机具准备工作。
适时开展保护性耕作机具现场演示活动,通过现场作业对比,引导实施主体选购优质高效作业农机具,为任务的落实做好机具准备工作。
(三)严格核查和监督检查。
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任务实施的监督管理,鼓励积极采用信息化监测手段,开展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实施质量核查、确保作业质量,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在春播结束后,要对本地保护性耕作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同时填报《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完成情况表》(详见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5月12日前报至县农业中心。
附件:1.盘山县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表
2.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完成情况表
3.盘山县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4.盘锦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文件〔2020〕2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
盘山县2020年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表
任务实施镇、街道 |
保护性耕作作业任务面积 |
高升街道办事处 |
1 |
得胜街道办事处 |
0.4 |
沙岭镇 |
0.1 |
古城子镇 |
0.5 |
石新镇 |
0.9 |
羊圈子镇 |
0.1 |
县合计 |
3 |
单位:万亩
附件2:
2020年保护性耕作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万亩
地区 |
计划面积 |
实际完成面积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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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秸秆全量还田 免耕播种 |
2.秸秆全量还田 少耕播种 |
3.秸秆部分还田 免耕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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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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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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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胜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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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岭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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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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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新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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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圈子镇 |
批准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3:
盘山县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大庆 副县长
副组长: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侯振春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升 沙岭镇镇长
赵文宇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孙 奇 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夏 涛 盘山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融合股股长
王桂艳 盘山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产业融合股副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盘山县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夏涛(兼),联系电话:3575880。
转发省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工作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盘山县关于做好2020年保护性耕作耕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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