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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升水源、石山水源保护区保水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7 浏览次数:164


一、出台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省生态环境厅“有效防范气象性大幅度降雨给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带来的影响,严格依照“去存量、遏增量、建屏障”总体工作原则,结合去年水源地相关工作,本着提前部署,补齐短板,做好本辖区内水源地污染源整治和风险源防范工作,确保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盘锦市水源地保护区“一源一案的通知”》(盘环水函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范围。

本方案范围为盘锦高升、盘锦石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三、主要目标。

盘锦高升、盘锦石山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0〕33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 高升水源、石山水源保护区保水质 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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