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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中心第四督导组对我县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次数:343

    为全面做好农村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和《关于全面取消疫情防控负面清单的通告》(盘新疫防指告﹝2020﹞9号)文件要求,5月14日,盘山县卫健中心监督执法人员与市卫健中心疫情防控第四督导组对盘山县太平镇卫生院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本次主要检查了太平镇卫生院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医疗物资储备情况;就诊人员体温检测及消毒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和污水的处置情况;物表消毒、消毒频次及药物配比情况,就诊人员佩戴口罩情况等内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就诊人员就诊时间密集,排队挂号及就医过程混乱以及部分就诊人员没有佩戴口罩的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要严格按照规范设立预检分诊点、临时留观室,建立和完善预检分诊工作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指导医务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院内消毒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二是要科学规范就诊人员排队挂号区域及间隔,按照应急处置工作流程逐项抓好落实,切实保障就诊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盘山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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