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
盘山县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
盘 县 财 指 经 [2020] 519 号
关于下达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盘山县环保局:
根据盘锦市财政局盘财指经【2020】109号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170.4万元,其中: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4.8万元,省财政生态环境专项资金115.6万元,支出功能科目请列“2110301节能环保—大气”。此款由财政统一拨款,请你单位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
政府经济分类:50302基础设施建设
“三保支出类别”:
二0二0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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