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 措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9〕46号)精神,根据中共盘山县委关于印发《盘山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盘县委发〔2020〕8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县政府领导责任分工,在经过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县政府贯彻落实的《工作措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措施方案》(盘县委发〔2020〕8号),共明确了十三项187条任务。本方案全面对照盘县委发〔2020〕8号文件贯彻落实举措,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共明确十一项74条工作任务。第一方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共2项任务。第二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持续深化法治盘山建设,共6项任务。第三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建设法治、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府治理体系,共12项任务。第四方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盘山经济高质量发展,共17项任务。第五方面,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县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共1项任务。第六方面,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共11项任务。第七方面,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盘山,共1项任务。第八方面,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盘山,共16项任务。第九方面,坚持和完善服从服务国家大局的制度机制,履行好在国防、“一国两制”外交中的地方责任,共5项任务。第十方面,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形成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共1项任务。第十一方面,加强党对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全面领导, 建立健全贯彻执行中发〔2019〕46号文件、辽委发〔2019〕28号文件和盘委发〔2020〕2号文件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共2项任务。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共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落实和抓好督查考核3方面内容。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0〕 4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工作 措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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