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政协第十届三次提案答复:第11号
发布时间:2020-06-19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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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玉林、张威、张盛龙、卢冰、张素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盘锦大米、盘锦河蟹品牌的提案》已收悉,答复如下:
几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局关于农资的工作部署,根据我们的市场监管职能,从年初开始就走访全县辖区农药、种子、化肥经销企业,2020年全县13个乡镇共有经销农药、种子、化肥企业113户。我们及时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基层所长参加的农资专题工作会议,使基层所长和分管此项工作的人员明确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各基层所结合本区域的特点,有针对的开展工作。
一、摸清农资户底数,为科学决策打下良好基础
为对农资企业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县局自筹资金为基层所统一设计制作农资监管档案盒150个,印制并下发农资行业自律海报200份,从而为基层所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建设,对农资企业实行有效监管打下良好基础。我们在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农资监管工作力度:
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利用年检验照和日常检查之机,对从事农资经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督促其必须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从而为全程监管打好基础;三是各基层所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四是严查10种违法行为;五是农资经销企业建立农资企业自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农资市场监管与责任明细,红盾护农工作责任状,农资业户地理方位图,农资业户基本概况,店容店貌图片,农资市场巡查内容等各项制度,农资市场巡查记录登记表,相关证照复印件,农资业户有关自律制度;监管档案的建立对有效的监管辖区农资业户的基本状况,实行动态与静态的有效结合打下良好基础。
二、立足职能履行职责,全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一是把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关。我们利用年检办照时机严格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查。种子经营必须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予以办理执照;在日常管理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农资产品的检查,特别是对农资批发大户、农资商店经销的化肥进行专项商品质量抽查,今年3月份积协助市局抽检化肥12个批次,从而确保广大农民用到优质化肥;另一方面积极扶持发展诚信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3户,使其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鼓励支持诚信农资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农药经营单位应具备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适应的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等条件方可经营;对无固定场所,走村串巷的流动商贩的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这是为农民朋友把好入门关口的重要一环。
二是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市场巡查是基层所监管的重要手段,是长效监管的重要内容。由于农资市场管理专业性和季节性强,特别是对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农机具实行售前备案、售中监管、售后回访,始终把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按照网格化监管市场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巡查,在农忙季节每星期巡查不少于1次,规范巡查内容、巡查方式,明确职责,巡查时限,明确责任追究事项,防止出现巡而不查、查而不实等现象;采用日常、专项、重点、突击、交叉检查,保证对辖区内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底数清、情况明,巡查目的明确,监管有的放矢。
三、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创新农资市场工作理念
为了确保 “农资安全,社会稳定”,构建“五项”机制,确保农资市场规范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资市场消费安全。一是构建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农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商品质量管理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农资市场监管顺利开展。二是构建属地管辖的责任追究机制。从县局一把手、分管局长、基层所长到片区管理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四级责任连担”,形成全员参加、人人有责的农资商品质量网格化监管模式。强化责任,实行农资监管一把手负责,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业户全部实行巡查小组分片包干制,做到落实到人。三是构建信用安全监管机制。全面实行“农资监管档案”管理制度,实施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监管制度。四是构建源头预防的经营者自律机制。通过评选优质农膜、种子、化肥、农机具和“文明诚信农资经营户”、举办法律培训班等活动,增强经营者质量意识;在农资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中建立10家红盾护农联络站,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专家、种植大户、行业协会中聘请10名红盾护农联络员,监督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经营者自律。五是构建防控结合的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县13个乡、镇设立了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投诉维权网络。做到接到投诉即能快速出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及时准确到位,从而确保维护农民朋友合法利益,2019年我们共接到农资投诉案件4件,均得到圆满解决,极大的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盘山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我县辖区现拥有注册商标608件,所涉及大米和河蟹商标100件以上,今年我局对商标企业通过上门走访及发放侵权案件线索征集信函等形式与企业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商标使用和保护情况。按照市局今年的“双打”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区域的检查,制定以日常巡查为主线,以每次专项整治为贯穿的工作方针。2019年对大米投诉8件,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消费者投诉的案件进行了调查,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给各当事人送达了《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都积极消除影响,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性质,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宣传《商标法》,大力宣传有关商标法律法规,我局采取使用宣传单、展板、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商标知识,宣传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良好作用。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为大力推进我县河蟹销售活动的开展,按照我局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目标,结合上级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尤其9、10月是河蟹销售旺季,我们将工作内容进行再细化、再分解以便更好的检查指导基层工作,各基层所按照工作要点认真加以落实,向河蟹销售业户发出倡议,积极开展诚信销售河蟹”活动,号召广大河蟹经营业户做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做到诚实经营,同时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南方河蟹与盘锦河蟹的鉴别方法,使购蟹者明悉其区别及如何鉴别。积极倡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引导他们知法懂法,更要守法。
杜绝虚假宣传河蟹行为,规范河蟹销售商品外包装,在商品外包装上不得使用绝对化语言对其商品进行宣传;规范河蟹销售的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及虚假表示行为;规范河蟹商家注册商标使用情况,不得存在侵犯冒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开展行政指导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打击侵权假冒知名品牌的防范意识。会同计量所免费检定经营户在用计量器具;检查经营户所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检定,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有作弊行为;对用绳子捆绑的河蟹其绳子重量是否超标行为;市场管理者应设立公平秤。强化对销售河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经销河蟹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加大检查频次,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河蟹,促进盘山县河蟹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