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答复:第35号
赵贤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到乡镇集中办理残疾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建议县残联到各乡镇集中办理残疾证和换证业务的问题:
(1)我县残联始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辽宁省实施细则》规定必须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开展残疾人证办理工作,按要求不适合到各镇集中办理。
(2)按照市残联【2019】39号文件盘锦市残联《关于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第二代残疾人证使用期满的,原则上要求残疾人本人持证到户口所在地具区残联换发,重度肢体和精神残疾人可酌情由其监护人到县区残联代办,故不适合到各乡镇办理换证业务。
2、关于定期到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家中上门办理残疾证的问题:
定期到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家中上门办理残疾证,是残疾人证办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5年起,已经开展此项工作。县残联办证室工作人员每年都会多次定期组织医院的评定医生,安排时间共同到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家中上门办理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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