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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0〕36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39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盘山县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9〕18号)精神,按照《盘锦市推进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我县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秉承建设监督并举、便民利企并重的理念,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审批办事流程,创新办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县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二)基本原则。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办理次数多、 社会反映强烈的事项,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目标扎实推进,切实提升全县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主要目标。2020年5月30日前,盘山县第一批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30个高频事项能够“不见面办理”,并通过省级验收。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50个高频事项梳理工作,并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根据盘山县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数量大、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盘山县第一批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

(二)推进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公安、教育、民政、社保、医保、公用事业等领域为重点,梳理公布事项清单,制定适宜移动端口办理的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群众更多办事高频事项“掌上查、指尖办”。推进“一网通办”向镇(街道)、村(社 区)等基层延伸,实现“就近办、马上办”。

(三)推进高频事项“一窗通办”。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 件事”为标准,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实现高频事项一窗进出、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次办成。

(四)推进高频事项“就近通办”。提升镇(街道)、村全程代办制,用好镇(街道)、村(社区)代办资源,让群众“足不出镇”就能办理个人事项。

三、部署落实

(一)准备部署阶段。研究制定全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梳理公布县第一批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5月30日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按照本方案总体要求,组织制定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明确县级100个高频事项清单,优化“一网受理、代办服务、就近通办”工作模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2020年12月30日前,按要求继续推进完成剩余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县政府各相关单位、各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督导,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严要求的推进工作落实。

(二)公开监督。通过“8890”综合服务平台、市民留言等途径掌握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现实性需求,提出可行性改进方案,动态优化调整服务程序。对涉及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实现办理全过程的开放式评价, 统一受理群众和企业咨询、投诉、举报和建议,建立限时办结、全程监督、闭环式管理的服务机制。

(三)宣传引导。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努力营造盘山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附件:盘山县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附件:

盘山县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备注

1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社保中心

省定

2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给付

医保中心

省定

3

核发居民身份证

公安局

省定

4

有房产证明

不动产中心

县定

5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中心

省定

6

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中心

省定

7

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营商局

省定

8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

社保中心

省定

9

参保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核定

社保中心

省定

10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人社局

省定

11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综合执法局

省定

12

社会保障卡申领

制卡中心

省定

13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

市场监督局

省定

14

普通护照签发(补发)

公安局

省定

1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人社局

省定

16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

公安局

省定

17

无房产证明

不动产中心

县定

18

常住人员出生、死亡、迁出户口登记

公安局

省定

19

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

公安局

省定

20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征缴

社保中心

省定

 

21

迁入户口登记

公安局

省定

2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

教育局

省定

23

社会保险费缴纳

社保中心

省定

24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省定

25

预告登记

不动产中心

县定

26

就业登记

人社局

省定

27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公安局

省定

28

预告抵押登记

不动产中心

县定

29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公安局

省定

30

失业登记

人社局

省定

31

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

市场监督局

省定

32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办

公安局

省定

33

不动产中心信息查询

不动产中心

省定

34

增值税发票领取(10万元以下)

税务局

省定

35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税务局

省定

36

公章刻制备案

公安局

省定

37

特困人员认定

人社局

省定

38

参保人员登记

社保中心

省定

39

办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人社局

省定

40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市场监督局

省定


41

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局

省定

42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

退役军人局

省定

43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市场监督局

省定

44

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证核发

交通局

省定

45

道路运输普通货物、危险品货物车辆运输证年审

交通局

省定

46

木材运输证核发

营商局

省定

47

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

住建局

省定

48

住宅维修资金收取

住建局

县定

49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人社局

省定

50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递

人社局

省定

51

失业保险待遇给付

人社局

省定

52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社保中心

省定

53

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

公安局

省定

54

二次报销

保险公司

县定

55

夜间施工许可

生态环境局

县定

56

污染防治设施闲置拆除许可

生态环境局

县定

57

医疗救助对象认定

人社局

省定

58

旅店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安局

县定

59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公安局

县定

60

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社保中心

省定


61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签发

公安局

县定

62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综合执法大队

省定

63

婚姻登记档案查询

民生保障中心

县定

64

不动产中心登记费的征收(含不动产中心权属证书费)

不动产中心

省定

65

新婚结婚登记

民生保障中心

县定

66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

综合执法大队

县定

67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

省定

68

农机驾驶证换证

综合执法大队

县定

69

老年人优待证申请办理

卫生健康局

省定

7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残联

省定

71

《户口簿》办理

公安局

市定

72

《就业创业证》办理

人社局

市定

73

《暂住证》办理

公安局

市定

7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给付

人社局

县定

75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卫生健康局

市定

76

法律援助办理

民生保障中心

市定

77

辅助器具适配审批

民生保障中心

市定

78

公租房(廉租房)分配

住建局

市定

79

医疗救助金的给付

医保中心

县定

80

企业设立登记

营商局

市定


8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市场监督局

市定

82

护士执业注册

卫生健康局

市定

83

医师执业注册

卫生健康局

市定

8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营商局

市定

8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营商局

市定

86

企业变更登记

营商局

县定

87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营商局

市定

88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交通局

市定

89

集体合同审查

人社局

市定

90

企业注销登记

营商局

县定

91

内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营商局

县定

92

内资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营商局

县定

93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

市场监督局

县定

94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市场监督局

县定

95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营商局

市定

96

分公司设立登记

营商局

县定

97

分公司变更登记

营商局

县定

98

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证核发

营商局

市定

99

分公司注销登记

营商局

县定

100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营商局

市定

 

政策解读:《盘山县进一步推进高频事项 “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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