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申请程序
1.对象范围: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实现就业人群。
2.办理条件: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或雇主聘用,或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1个月以上,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会劳动、月收入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属实现就业,都应该参加就业登记。
3.办理材料: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4.办理流程: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整,到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2、3号窗口申请办理,办理完成后需在台账登记办理内容、时间、本人手机号码、证件号码.
5.办理时限:即时完成
6.办理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2、3号窗口.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即时告知.
8.咨询电话:0427-35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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