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5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 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加强我县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盘山县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金融委)。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配合国家和省、市金融管理部门防范、化解、处置银行股、保险等金融领域风险,组织实施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行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开展以各类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打击行动。承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健全应对金融领域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流动性风险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地方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环境,推动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孟 超 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梁克强 县财政局局长
邵 波 人民银行盘山县支行行长
成 员:任志勇 辽河口经济区副主任
王志学 高升经济区副主任
王秋颖 新材料经济开发区财务部部长
齐 贺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赵恩杰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 的副书记
于丽娜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孙国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曹洪斌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晓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吕 震 县司法局副局长
柳少良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士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 侃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涵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振兴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冷雪飞 县水利局副局长
范立秋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 伟 县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副局长
王 俭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立海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赵 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丁长学 县审计局副局长
曹 鹤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梅生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振凯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于德朋 电商物流园中心副主任
刘 强 县税务局副局长
刘彩虹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许世华 胡家镇副镇长
杜占风 甜水镇副镇长
白雪东 得胜街道副主任
巴国林 高升街道办事处党建中心主任
蒲 剑 陈家镇财政所所长
金海元 沙岭镇副镇长
李 哲 吴家镇副镇长
曹树立 羊圈子镇副镇长
蔡小旭 石新镇副书记
夏 波 东郭街道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梁克强(兼)。县金融委办公室负责落实市金融委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县金融委报告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做好与市金融委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与市层面对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业务对接,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和交流沟通机制;协调县金融委各成员单位研究、处理金融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县金融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县金融委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县金融委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批准。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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