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65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实施 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十七届五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同意,现将《盘山县2020年县本级预算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
2020年盘山县县本级预算调整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以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聚焦财政改革系列措施,吃透政策用好政策,确保“财”服从服务于“政”,做到工作有方向、目标有明确、措施有精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压减支出力度,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加强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切实兜牢“三保”保障底线,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强化财政制度约束,严肃执行财经纪律,积极支持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做到对每一笔支出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切实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坚持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原则。克勤克俭、量入为出,将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等重点支出,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加快财政资金拨付下达进度,加快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切实兜牢“三保”保障底线原则。切实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加强工作督导,严格执行“三保”重点关注地区“一县一策”。落实主体责任,千方百计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三、主要内容
(一)一般性支出压减。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各预算单位结合2019年预决算数据,2020年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不得低于15%。
(二)“三公”经费压减。
厉行勤俭节约,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严格出国出境审批,各预算单位结合2019年预决算数据及2020年县本级实际工作需求,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幅度不得低于10%。
(三)项目支出压减。
各预算单位结合2019年预决算,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压减幅度不得低于20%。
1.基本建设支出。除国家、省确定的重大项目外,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
2.办公用房管理。各预算单位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现有办公房不得装修。
(四)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
各预算单位根据省、市、县工作部署及各单位自身工作需求,除必要的刚性支出外,其他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50%以上。
上述四项支出压减过程中涉及经济分类交叉重叠的可重复计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园区及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专人负责联系对接,确保县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实绩考核。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制定预算调整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制定和量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方案真正落实到位。
五、其他
年初部门预算压减支出后,县财政局将压减预算情况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定后,将压减后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此次调整压减的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不予下达。压减支出形成的财力用于年底平衡预算。暂不做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若有确定可撤销的重大项目支出,可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进行调整预算。并上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