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
《就业创业证》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地常住人员,本地户籍的可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非本地户籍的可到常住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一、对象范围: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劳动者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就业失业登记证没有办证的,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除此之外,以下8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后未就业的;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农民工在本市常住地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其他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失业人员。
二、申请材料:
1.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各一张
2.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两张
3.2寸红底证件照两张
4.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张
5.有职业资格证的需提供省级相关单位认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张
三、办理流程:
1.填写辽宁省《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2.持办证所需材料到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2号、3号、5号窗口办理
3.办证本人在发证登记簿登记签字
4.《就业创业证》办理结束
注:办理失业登记人员还需填写《辽宁省失业人员登记表》、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还需填写《辽宁省就业人员登记表》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盘山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一楼东大厅
六、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即时告知
七、咨询电话:355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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