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减2020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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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财政局预算指标文件
盘 县 财 指 农【2020】 554 号
关于调减专项资金支出指标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减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农[2020]1001号)文件精神,现调减“盘财指农[461号]—盘县财指农[554]专项资金指标126万元。用于调减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资金指标126万元。列2020年2130701“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预算支出科目。请做好项目对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资金来源:省专项调减88万元、市调减专项38万元
政府经济分类:项目支出— 50601资本性支出(一)
“三保”类别:保民生
二0二0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