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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02 浏览次数:24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及盘山县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推进我县去库存工作,促进商品房销售,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确保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稳定增长、健康发展,举办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

一、举办单位

主办:盘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各相关单位

二、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

地点:盘山县锦绣花谷

三、工作机构

组建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盘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房交会日常工作。

四、房交会优惠政策

(一)补贴时间:时间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9日。

(二)补贴范围:参加本次房交会的参展房地产企业。

(三)购房补贴:购买住房,对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全额补贴,对新建非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按50%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盘山县财政承担。


原文:盘县政办发〔2020〕7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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