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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20〕7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2 浏览次数:433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及县政府工作安排,落实推进我县去库存工作,促进商品房销售,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确保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稳定增长、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举办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为组织好本次房交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展会名称

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

二、展会主题

宜居新城、魅力盘山

三、举办单位

主办:盘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协办:县政府各相关单位

四、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

地点:盘山县锦绣花谷

五、展会内容

1.房地产企业开发楼盘的住宅、商业用房展示,现场签约销售。

2.房地产交易、产权产籍手续办理、政策咨询宣传。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

组建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  长:何  强  副县长

副组长:张宝军  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盘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交会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总体工作方案、开幕式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负责落实展会场地,组织筹备;负责落实展会策划、展会现场的调度管理;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展,展位布置分配;负责展会期间统筹协调和参与管理调度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工作;负责向县政府汇报房交会相关工作。

2.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房交会信息制作和发部及优惠政策宣传;负责展会宣传报道;负责领导讲话稿的撰写。

3.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安保、值守巡查工作;负责展会现场秩序、外部交通组织、车辆有序停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4.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现场疫情防控;负责组织对展馆进行消毒杀菌工作;负责所有进出人员疫情管控工作。

5.责任单位:县应急局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期间消防安全指导和消防安全保障。

6.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期间现场签约认定;负责展会现场政策咨询、手续办理等。

7.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现场和周边街道的宣传广告展位落实,参与展会秩序管理。

8.责任单位:盘山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展会场地提供和保障。

七、房交会优惠政策

(一)补贴时间:时间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9日。

(二)补贴范围:参加本次房交会的参展房地产企业。

(三)购房补贴:购买住房,对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全额补贴,对新建非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按50%予以补贴,补贴资金由盘山县财政承担。

八、其他规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自觉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部署。

(二)强化防疫管控,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防疫各项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所有参展人员自觉服从防疫相关规定。

(三)加强内部管理,各参展房地产企业负责展会期间的现场销售人员管理、卫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服从房交会组委会的工作安排。

(四)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的房产交易符合规定的按照2019年秋季房交会政策执行。

附件:参展开发企业名单

 

 

 

 

 

 

 

 

 

 

 

 

附件:

参展开发企业名单

 

1.盘锦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盘锦瑞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盘锦恒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盘锦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盘锦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盘锦永隆置业有限公司

7.盘锦信兴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8.盘锦豪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沈阳汇之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抄送: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政策解读: 盘山县2020年秋季房交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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