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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教字〔2020〕116号 盘山县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3 浏览次数:1194

    根据《关于深化教育机制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1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品质,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促进盘山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创新管理体制为动力,科学统筹区域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整体提升办学质量,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百姓家门口的学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促进优质均衡。充分发挥优质教育品牌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多种供给方式和发展途径,扩增优质教育资源,不断缩小校际间、区域间、城乡间教育差距,整体提升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2.实现共同发展。尊重教育集团牵头校和成员校的办学实践和发展需求,积极促进集团内部教育理念认同、管理制度认同和质量标准认同,努力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3.坚持资源共享。挖掘和整合集团内外教育资源,打通校际资源边界,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丰富供给、高效配置、集约利用。

    4.激发办学活力。调动教育集团内部各校自主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各校立足实际,借助集团化办学优势,进一步增强主动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办学品质。

    5.鼓励办有特色。支持和保障优质品牌学校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带动教育集团不断创新发展。同时,尊重各校办学自主权,尊重每一所学校的文化传统与办学特色,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三、主要举措

    1.规划集团办学布局。结合我县实际推进县域内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开展集团化对口帮扶办学模式改革,组建弘毅中学、实验学校、胡家学校等3所教育集团(集团化办学成员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推进集团章程建设。各集团牵头校负责制定本集团章程,明晰各方的责、权、利。牵头校校长作为各集团理事长,全面负责集团的组织运作与各项工作的管理和推动,基于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搭建共建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各校教育品质的整体提升;各成员校校长,作为独立法人全权负责本校所有事务,根据各集团的章程和相关制度履行成员校的义务,实现校际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共同进步;各集团日常组织工作实行轮值制,每年由其中1所学校负责,定期开展集团内各项交流研讨活动。

    3.建立集团工作制度。各集团建立和完善“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章程、一套管理制度、一个三年发展规划、一份学年工作计划、一个教科研攻关项目,形成集团建设的核心愿景和路线图,促进依法自主管理与持续发展。同时,根据《盘山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建设基本要求》(试行)(见附件2),在组织运作与治理、课程共建与共享、教师交流与发展、课堂教学与教研、设施管理与共享、办学特色与成效、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细化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激发自主办学活力,凝练办学特色,形成学校品牌。

    4.实行师资交流互动。各集团梳理分析集团内教师队伍专业能力现状,积极推进集团内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交流,牵头校和成员校每学年至少安排1名骨干教师或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相互交流。在此过程中,通过集团内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名师工作室、评先评优等方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形成集团内新老教师交流互动,为集团内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

    5.实施课程共建共享。在高质量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集聚集团内各成员学校的课程资源,建设具有集团特点和地域特色的优质课程开发、共享、配送机制,丰富学生学习经历、培养学生基础素养;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发挥信息平台在校际课程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研究、质量监控和素质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拓展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时空。

    6.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集团应加强校际教研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要通过紧密型教研、科研团队与机制的建设,围绕共性问题、瓶颈问题开展项目研究;要通过专家指导与引领,丰富教研内涵,提升校本教研、科研的有效性;要通过多种教科研形式,实现集团内优质资源互补增值,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师的课程执行力。

    7.推广有效管理经验。各集团应加强管理机制建设,牵头校总结提炼优秀管理经验和案例,形成可推广的学校管理制度,辐射集团所有学校;成员校结合本校实际,善于吸纳和改进本校管理制度和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教育股、安全人事股、计财股、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及牵头校校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2.提供支持保障。教育局要将集团化办学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举措,教师进修学校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县内外各种资源,指导集团学校的教科研活动,设计和开展以集团学校为平台的各类教科研活动,引导集团学校提升内涵;综合办公室、教育股、安全人事股、计财股要重点关注集团化办学学校的考核评估、干部管理、教师培养、经费投入等工作。

    3.完善评估考评。县教育局集团化办学考核小组将参照《盘山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每年8月份对集团化办学开展专项评估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五、实施步骤

    1.成立机构(2020年6月)。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由牵头校校长担任理事长,集团其他成员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理事会全面负责集团内章程的制定,推动集团成员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建章立制(2020年7月-10月)。各教育集团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集团统一章程下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教科研中心工作方案以及教师培训交流、教学管理、质量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实施推进(2020年11月起)。各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在统一制定的章程下,认真遵守集团内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日常管理,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努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取得新成效。

 

    附件:1.盘山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员名单附件

          2.盘山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盘山县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      

盘山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成员名单


                     



 

    附件2:

盘山县义务教育集团化建设基本要求

(试 行)

    为规范集团日常管理,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的再造与辐射作用,提升集团化办学的有效性,特制定如下基本要求:

    一、组织运作与治理

    1.立足各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和需求,制定三年实施规划,确定办学愿景,明确实施路径。

    2.围绕教育综合改革中的热点和共性问题的解决,结合各成员校的办学需求,制定学年工作计划。

    3.建立集团章程,明确发展理念和策略,理清牵头校、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共同参与、自主发展。

    4.建立集团内部管理机构,细化职能,不断完善运作机制。重视制度建设,逐步建立教师流动、教科研、项目管理、评价奖励等各项制度。

    5.加强各校规范办学和有效管理,牵头校应发挥辐射引领作用,逐步输出学校成熟的管理制度和经验,成员校做到主动借鉴,有效融合。

    6.每学年应通过学校各部门工作的主题汇报、经验交流等形式,开展对各校办学情况的诊断分析,集思广益,改进办学。

    二、课程共建与共享

    1.整体规划课程建设的进程。调研了解各校优质课程资源和对课程开发的愿望,每学年制定实施计划,并做好年度执行情况总结。

    2.不断强化对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各成员校应结合实践,为集团提供课堂教学、课程项目建设等研究成果,由集团组织骨干团队进行深化,保证课程资源的实施品质。

    3.建立多种形式的优质共享课程资源库及课程共享机制。集团每学期通过教师走校、教师培训、校本教材输出等形式,扩大优质课程的学生受益面。

    4.积极探索教育信息化与学科融合,使师生能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共享优质课程资源,增强资源使用效益,丰富学习经历。

    三、教师交流与发展

    1.制定符合集团特点,且切实可行的教师流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在各校支持下,做好每学年流动人员安排,盘活教师资源,发挥骨干引领作用。

    2.利用集团内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室,集聚优秀青年教师,通过研究项目的主持或参与,加速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

    四、课堂教学与教研

    1.每学年主动对接教研专家,结合课改热点难点共性问题,设立学科教科研项目,制定研究计划,细化研究安排。

    2.发挥牵头校、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室等优质资源辐射作用,通过现场教研、联合教研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集团主题教科研活动。

    五、设施管理与共享

    盘整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运动场、功能室、信息多媒体、实践基地等资源,有计划的在集团内开放、共享。

    六、办学特色与成效

    1.积极打造集团办学特色,同时也要着力推进各成员校办学特色的提升。

    2.做好集团办学相关材料的积累整理,为提炼办学经验、展示办学成效,提供有效的依据。

    七、质量监控与评价

    集团制定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在教学进度把握、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资源共享、教学质量监测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问题共析、措施共研、质量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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