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20〕77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 2020年中秋、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安全 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20年中秋、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盘山县2020年中秋、国庆旅游黄金周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中秋、国庆”旅游黄金周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旅游各项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我县旅游实际情况,制定“中秋、国庆”黄金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旅游黄金周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原则,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接待服务质量,狠抓安全生产,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高效、文明”五统一的旅游工作目标,让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喜庆、欢乐、祥和、团圆的“两节”假期。
三、工作重点
(一)多措并举,确保旅游安全
1.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镇(街道)、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十一”来临之前,组成检查组,围绕旅游、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景区景点等安全防控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2.加强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交通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餐饮等游客密集场所,实行重点安全管控,严格“两节”期间各类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
3.加强旅游交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控。重点做好旅游车辆运营监管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非法运营和违规违章驾驶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强运力保障、安全监管和客流疏导、做到安全有序运营,避免大规模游客滞留。
4.加强对经营水上娱乐项目等特种旅游项目的企业管控。严格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在景区内擅自开展竹筏摆渡等旅游项目。
5.加强预警反应和应急准备。重点针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地质灾害、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做好预警提示和应急准备。公安、市场监督、交通、卫健、气象、文旅等部门要加强通力协作,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
(二)部门联动,规范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服务、导游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旅游景点、景区要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导游员、讲解员的接待讲解、导游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旅游的质量。要重点查处“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挂靠承包和“一日游”中的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黑车、黑导。督促旅行社规范使用电子合同,及时受理旅游投诉,对符合快处先赔条件的旅游投诉,可启用旅游消费零风险基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文旅、市场监督、加强协调,及时通报监管信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三)完善服务,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县文旅、气象、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及时发布住宿、饮食、气象、卫生等出行信息,扩大信息发布渠道和受众面,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游。旅游部门要加强对特种旅游活动的安全引导和提示,提高游客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建立快速有效的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发布机制,减少灾害威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相关公共服务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9月28日—9月30日)
主要内容:召开全县“中秋、国庆”黄金周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整改到位。
(二)具体实施阶段(10月1日—10月8日)
各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职责全部到岗,工作安排全面到位,负责人靠前指挥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旅游统计信息工作。
(三)事后总结阶段(10月10日之前)
各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黄金周旅游工作运行、市场分析、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形成文字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至县文旅广电局。
五、任务分工
1.各镇(街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的景点和民宿的旅游安全、市场秩序、社会治安、节庆活动的管理,为游客提供咨询服务、受理旅游投诉、维护现场秩序。
2.县文旅广局负责假日旅游的综合协调、统计、受理旅游投诉等工作,对全县导游员、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进行有效管控,负责旅游市场检查、应急预案的制订实施。
3.县公安局负责全县的社会治安、社会稳定。负责区域内主次干道道路畅通和道路交通安全。特别305国道、府前大街、是游客集中进入我县重点旅游景区的必经之路,容易造成瞬时拥堵,需加强疏导分流。
4.县卫健局在全县重点景区、公众聚集场所安排救护车辆,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急救。应对食物中毒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县应急局负责全县各类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6.县市场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检查食品、食材、配料调料等是否在保质期内使用,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是岗证,监督检查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经营许可证,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缺斤少两等行为及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县酒店房价、商品价格、旅游价格的监管工作,对不执行明码标价或低价恶性竞争、牟取暴利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7.县住建局负责监督检查酒店、景区餐饮中心燃气安全使用情况。
8.县气象局负责全县气象预测和预报工作。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检查景区游船和码头、航道的各项安全性能是否达标;安全员、救生员等操作人员是否进行专业培训;船只是否超员载客、不按规定线路航行及存在安全隐患或浓雾、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航行情况。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加强假日期间盘锦北站周边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乱停乱放、乱收费等行为。
六、具体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工作
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在岗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指挥职能的单位和部门,要落实应急预案,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因瞒报、迟报等延误处置时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节日期间要24小时值班并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各镇(街道)、景区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当天旅游投诉、旅游安全情况。
(二)畅通信息渠道,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假日期间,各镇(街道)、县政府相关单位要尽职尽责做好假日期间旅游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检查、信息报送、公布电话等工作,确保联络通畅、运转高效。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及时处理和上报各类旅游突发事故,确保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确保问题尽早发现、及时妥善解决。
(三)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景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景区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同时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加强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习惯。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盘山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旅游行业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总协调工作。
附件:盘山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盘山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强 副县长
成 员:王炳仁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宝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官 勇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荣华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贾 禹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洪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 琦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 静 县气象局局长
张 军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洪波 胡家镇镇长
李春贵 甜水镇镇长
吕 坤 太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侯振春 得胜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付亮 高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海超 陈家镇镇长
孙佳铌 沙岭镇镇长
李永波 吴家镇镇长
张 哲 坝墙子镇镇长
李 阳 古城子镇镇长
郑 钧 羊圈子镇镇长
于 雷 东郭镇镇长
孙广岐 石新镇镇长
孟 阳 盘锦绕阳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 达 盘锦森林公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办公室主任赵荣华(兼),负责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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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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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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