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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次数:2722

    盘山县规范学生作业管理八条规定

    为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减轻家长负担,促进教师回归教书育人主业,遵循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实际,盘山县教育局制定《盘山县规范学生作业管理八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加强作业布置的专业指导。县教研部门加强对中小学作业设计与实施相关业务指导意见。各校任课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作业设计要有面向全体学生的巩固性作业,也要设计具有选择性的拓展、补弱等类型的个性化作业,不得一刀切布置作业。

    2.系统规范作业管理。由学校年级组统筹作业总量,采取“基础作业+弹性作业”模式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超出学生认知水平和能力水平。

    3.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布置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布置多样化学生作业。学生每天要有适度的体育锻炼作业和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作业。各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布置一次要求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亲子活动作业,如欣赏文艺演出、孝亲敬老体验、参加体育活动等,鼓励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培养学生的作业能力。原则上不得通过微信、QQ群布置学科作业,将记录作业的权利和能力还给学生,要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作业作为学生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培养。教师对学生作业过程、书写等要有规范要求,并针对要求进行具体有效的作业批改与指导,不得只布置不批改,或者进行应付性批改。

    6.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倡导学生身心健康优先于学业成绩的观念,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小时。

    7.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布置学生难以完成,形式给学生布置,实则给家长布置的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让家长或变相由家长打印作业,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中小学所有年级均不得将班报、视频制作布置为家庭作业,确需由学生制作的班报应在学校由教师辅导完成。

    8.减轻家长额外负担。各学校不得指派家长参加本该由师生完成的事宜,如打扫教室卫生、班级文化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严禁要求家长点赞、投票、转发各类信息。

    对于违反规范落实规定的,一经查实,直接计入对学校的综合考核评价,情节严重的,对相关学校和教师一票否优。

 

                     盘山县教育局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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